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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晓娟没有户口,高考的障碍被城市时报报告后,市长热线和相关部门很重视。 很遗憾,由于各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晓娟的户籍问题还没有处理好,她没能参加昨天的高中学业考试。
其实在昆明,和晓娟一样没有户口的例子不少。 昨天下午,市长热线协调民政、公安、司法、教育、计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讨论了与晓娟同为“黑户”的孩子的户籍办理方案。
处理晓娟户口问题
需要政策支持
民政局负责人表示,今年6月,民政部宣布禁止非法收养民间个体。 晓娟难以落户,与晓娟养母不擅长法律有一定关系:《收养法》出台后,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处理民间私自收养问题的政策,昆明也于2007年出台了相关文件,但这些机会都错过了。
《收养法》中确定了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民间事实收养的例子屡见不鲜,已经抚养的未成年人在定居、入学、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比较有效的保障。 从昆明市民政部门受理的情况来看,与晓娟相似的现象非常多,有数百个没有处理户籍问题。
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晓娟这样的情况不是公安机关唯一的例子,“如果给晓娟办户口,其他同样条件的人也会提出落户的需要”。 该负责人除非政府机关能够对相关政策进行统一处理。
晓娟只能参加
明年的高中学业考试
昨天参与协调的明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2008年9月5日。 根据国家《关于处理国内公民收养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公证机构依法进行收养公证和当事人之间的抚养事实公证。 按照司法的理解,“晓娟的养父母对晓娟已经构成抚养事实,如果收养关系不明确,只需要办理确认抚养事实的公证,就应该可以处理户籍问题。” 只是做了抚养事实的公证,双方不再是收养关系。
“我们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解决。 ”市长热线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部门希望妥善处理晓娟的问题,但目前对通知中提到的处理有效期存在争议。 由于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各部门负责人首先向上级部门征求意见,如果能形成统一意见,则由政府部门主导形成相关政策,处理与所有晓娟类似的问题。
幸运的是,晓娟没能参加昨天的高中学业考试,但市教育局的相关人士表示,明年1月报名高中学业考试时,晓娟只要申请完整的相关手续,就可以继续高中学业,但在取得户籍说明和学籍前不能参加大学入学考试 明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向晓娟一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
“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很感谢。 ’昨天下午,晓娟的哥哥陈伟力说参加协商会议后,要尽快准备资料和公证处联系公证。 (首席记者李佳健)
标题:“昆明有上百个“晓娟”苦盼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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