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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在路边卖桃子的摊子被撞开,老板和摊主在街上上演“武打”。 随后,受伤摊主将业主告上法庭,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判长警告案件必须合理解决,不得采取过激办法。 否则,会伤害自己。
据坐在院子里的祖母说,去年10月16日下午1点左右,她像往常一样在官渡区阮家村卖水果,当白色轿车倒车时,不小心翻了水果店。
“我在倒车的时候没看到,翻了她的小摊,我叫她等着,我帮她捡了起来,但她没等,一开口就骂人。 ”上被告法庭的李先生说,那天是她开的车,翻了摊子后,她和摊主吵架了,两人都没吵架就吵了起来。 “就在那时,我锁门下车,握着车钥匙,她得意地打了我,我拿着车钥匙停下,车钥匙到了她手上。 ”
祖母先动手了,但是李先生这边人很多,同一辆车的几个人下车帮忙,打了祖母。 最终,祖先生的手、头部大多受伤,被鉴定为轻伤。 之后,祖母向法庭起诉李先生,要求李先生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以上。
官渡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此案中,李先生应承担9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800元以上,祖先生不服上诉。 昨天,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李先生向祖女赔偿约2000元。 王政审判长说:“平时遇到事件,必须冷静合理地解决,不能冲动打人。 如果不能进一步解决,可以通过诉讼处理纠纷。 ”。 (记者雷晴)
标题:“轿车撞翻小摊引起打斗车主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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