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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苑花园物管和业委会为了停车费等公共利益的归属,曾经去过两次簿公堂。 最近,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园区物管发布公告,提出召开业主大会召回业委员会。
事情
物管将“二选一”让给业主
昨天,锦苑花园小区内张贴了“查看锦苑花园业主委员会真实身份”的通告,被众多业主包围。 通告是由小区物管中林房地产企业发布的,上面列举了许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不断制造事件,谋取私利的各种行为。 通告称:“解散或提前改选锦苑花园业主委员会,如不同意,中林房地产将于年1月1日前撤出锦苑花园。”
通告中,中林房地产企业建议小区住户积极签名参加投票,选择业主大会举行,解雇业委会。
“是选择行业委员会,还是房地产企业,我们的去留由业主决定。 ”。 房地产企业一名员工表示,从16日开始,该小区1459户业主中300户以上的业主同意在物管所登记召开业主大会。 这次会议的议题是为了解雇这次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民主选举的新的业委会委员等。
对此,锦苑花园业委会主任邓文剑表示:“通告上的例子都是对业委会的诽谤。” 据邓文剑介绍,锦苑花园业委员会已经成立近3年,没有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业委会维权困难。 他表示房地产企业很久没有和业委会签订合同,无视业委会的存在。
观点
是否辞去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业主的观点不同
比较业委会和房地产企业的去留问题,小区多个业主的观点不同。 “业委会应该有,可以监督房地产企业。 ”。 郭先生说。 另外,我认为双方的纷争持续了两年多,物质管理突然建议解雇业委员会,真是有反客户的意思。
业主陈先生对业委会的工作不满意。 “业委会是在很多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成立的。 小区39、42栋旁边设立通信基站时,有多个业主在找业主委员会,但他们没有帮助解决,每次物管都出来要求移动。 另外,上个月淹水时,物管为业主做了很多事。 物管会门口至今仍贴着业主写的红色感谢信,业委会的表现令人失望。 ”。 与陈先生观点相似的业主说:“房地产企业来到锦苑花园已经12年了,服务还不错。 又来了新的房地产企业,怕是管理不好。 我想解散或改选业委会”。
律师
物资管理无权组织打开
业主大会
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国表示,《物业管理条例》确定,业主大会是维护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利益的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有1/5以上选举权的业主可以联名,要求解雇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应当立即召开业主会议,对解雇议案进行投票,并经有投票权的业主过半数同意通过,解雇决定生效。 解雇或重组业委会,必须先在业主大会上解雇所有业委会委员。 但是物质管理企业无权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只有居委会、街道办等政府部门有这个权利。
信息的可读性
为66万停车收费业委员会控告了两次物管
由于认定小区物管中林物业年至年收取的地面停车费应66.5万元归还业主,锦苑花园小区业委会多次向法院起诉物管。
3此案在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
-4-28官渡区法院审理后,业委会诉讼请求认为园区未得到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裁定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于今年4月8日驳回业委会起诉。 不服一审判决的业委会提出了上诉。
-5-21昆明市中院开庭再次审理此案。 昆明市中院还是业委会不具备主体资格,驳回业委会上述决定,维持原裁定。
-6-25业主授权业委会完善地面车位诉讼材料后,业委会再次上报物管。
-7-2官渡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记者李朝)
标题:“昆明锦苑花园物管发通告呼吁罢免业委会 业委会称通告系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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