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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统计局发布的消息,4月,昆明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收入2282.52元,增长436.8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7%。
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05.57元,同比增长23.0%,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后,实际增长17.1%。 构成家庭总收入的工资性收入、经营净利润、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4个主要收入来源都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4月,昆明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收入1331.6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0%。 其中,工资和补贴收入增长25.8%。 据介绍,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增长,以及部分行政单位1-3月增加的工资和年度年终奖。
4月,昆明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479.19元,同比增长3.6%。 财产性收入175.03元,比上年增长2.2%。 前4个月,昆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59.19元,同比增长17.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11.2%。
在经营净利润方面,4月,昆明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利润为296.62元,同比增长90.9%。 据介绍,影响这一收入来源大幅增长的首要原因,一方面是政府对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从事个体经营的城市居民增加,民营经济的活力、动力增强。 另一方面,在昆明城市居民抽样调查样本中,被提取的部分调查者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收入迅速增加。 另外,昆明市部分区县今年进行了1/3的城市居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因此城市个人、民间所有者的工作人员有所增加。 (记者赵航)
标题:“4月昆明每个人平均工资同比增长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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