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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活动,让社会觉得阳光司法带来法治的光明,带来正义的力量,带来公平的希望,带来人性的温暖,这就是阳光司法的内涵。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广会,会上,省高院院长许前飞表示,自2009年全省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以来,基层共有339人,5万多群众感受到阳光司法。
会议上,来自全省各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们围绕审判程序、诉讼权利保障、审判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积极的交流。
太阳是光、力、希望、温暖的象征,司法的本质是阳光,司法活动应在太阳下运行,除法律不能公开的案件外,应公开开庭审理,司法活动无暗箱操作,决不暗箱操作。 通报称,年初,省高院部署和实施阳光司法工作活动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积极行动、精心规划、认真组织、进去(法院开庭审理)和出去(巡回审理)的办法,进行审判 截至5月20日,省高院、15个中级法院和105个基层法院已经召开阳光司法第一法庭,许多法院已按计划组织多项审判活动,全省法院共公开339个开庭,组织各类旁听人员53617人,其中各级人民代表2379人。
从问卷反馈情况看,广大群众认为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是必要的,支持法官走近群众,希望阳光司法活动在社会各个层面常态化,希望法官越来越贴近群众,深入基层
在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时,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开展审判审查活动和审判文书审查活动,通过开展两项审查活动,认真寻找审判文书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使法官增强审判文书说明的可比性、准确性、完整性,明确法律分析、胜负。 (昆明日报首席记者雷晴通讯员茶莹刘学斌)
标题:“云南省高院召开“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推进会5万多群众感受阳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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