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因公费旅行被免职。 据说公务员为他申冤,在多个部门的大运会后,出去旅行过。 ( 2月26日《羊城晚报》)
何旅华被免职,部分不冤! 如果以调查的名义进行公款旅行的事实,就会被免除司法局长的职务,是有根据的。 所以,为什么会有人为此招致冤屈? 表面上看起来像是“物伤类”的同情心在起作用,实际上折射出很多问题。
第二,我认为公款旅行是小事,是权力福利。 大家都这样做,享受着这个福利,但偏偏何旅华被罚了,有点倒霉。 因为在一点点上,公款旅游确实成了潜规则,甚至是公开的权力福利。 第二,这些公务员培养了对特权的依赖,权力耻辱感退化,至少没有权力节制,这从反面说明了公款旅游被调查的概率小,承担解释责任的力度小。
如果一点公务员依赖特权,他们浪费公共费用就不会收敛,变得越来越严厉,他们在违纪时有侥幸心理,不问结果。
江西省某单位公务员,一个地级市每年组织的各类公款出境(境)活动百批次,名目五花八门,“指标内”可访问的名义有考察、培训,指标不足,招商、占线。 这样,许多公务员主张对法律法规至少缺乏尊重,这种特权形成了潜规则,依赖于法律尊严的不存在。
虽然不知道何旅华本人是否也在申冤,或者自认倒霉,但无论如何,监管部门都应该以此为契机,更加严厉地肃清公款旅游的混乱,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王石川)
标题:“辣评:公款旅游被免职有人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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