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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官渡城管严管残积土消纳场,未经调整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最高10万人

由于主城五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内工程弃土消纳场数量不足、零散、距离远等原因,部分公司出现了以调档点的名义开消纳场、私自转卖消纳场等情况。 为了比较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官渡区城管部门出台了《官渡区工程弃土消纳场、调整点管理实施办法》。 其中规定,工程弃土消纳场及调整点未经批准擅自处理或超出批准范围处理建筑垃圾,将处以1—10万元罚款。

“官渡城管严管渣土消纳场 擅自处置最高罚10万”

《办法》规定,弃土选址应优先考虑关停的“五采区”、石漠化地带、无树木地区,制定填土施工设计和植被恢复设计。 采购单位应当确定具体的土方量和审批期限,超过审批期限的采购单位应当重新审批。 否则,将被视为非法采购目的地。

“官渡城管严管渣土消纳场 擅自处置最高罚10万”

根据要求,消纳场进出口进行道路硬化,设置“三池一设备”,与区环卫部门签订《昆明市市市容保养责任书》,并按0.5元/立方米的标准向区城管部门缴纳绿化保证金并运营。 用于绿化、苗圃栽培等的弃土采购地,可能按此标准缴纳保证金。 消纳场根据弃土回填施工进度,已回填处理的区域按设计方案进行土地绿化,全部工程完成后,对弃土回填区域展开全面植被恢复。 植被恢复后,由区城管和农林部门检查,合格后可以退还缴纳的绿化保证金。 用于绿化、苗床栽培等的放弃地采购地也是一样。 根据《办法》,工程弃土消纳场和调整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超出批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官渡城管严管渣土消纳场 擅自处置最高罚10万”

此外,官渡城管部门加强了工地和残积土运输管理,半年来共验收建设项目170家(次),发出20份《责令限期修改通知书》。 彩云北路、广福路、环湖东路等重点公路设有10多个固定和流动的残积车检测点,迄今共检测残积车10210辆,处罚436辆。 (记者孙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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