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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出于好意劝孩子离开池塘,但事后出现在孩子脸上的伤口引起了家人的不满。 昨天晚上,官渡警方在通报中表示,该民警将刘某带出水塘边的行为,目的是履行社会服务管理责任,防止少年儿童涉水危险。 但是,员工中暴露出没有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现实情况,员工的做法简单不足。
警方称,7月24日下午,官渡公安分局中门派出所民警和警察赴辖区开展暑假少年儿童溺水巡查工作。 当来到向化村空地上雨后形成的水坑旁时,发现几个孩子在水坑里游泳玩耍,为了不发生溺水事故,民警说服在池塘里游泳的孩子离开。
在民警的努力下,大部分在池塘里游泳玩耍的孩子自己上岸离开,只有一个孩子刘某不想去。 尽管在岸上多次劝说,刘某仍不愿离开池塘,在民警带走的过程中,刘某仍在继续抵抗。 民警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采取了拉和拉的方法,但刘某由于不断抵抗,在这个过程中被摩擦,脸上出现了泥土。
此案发生后,官渡公安分局受到高度重视,分局纪委审计立即介入调查,民警立即安排带刘某到医院进行检查。 刘某除了脸上部分淤青外,身上未见其他伤痕。
相关人士表示,该民警将刘某带出积水塘边的行为,目的是履行社会服务管理责任,防止少年儿童涉水危险。 但是,也暴露出了没有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现实情况和工作方法不能简单地做好的问题。 (王磊)
标题:“昆明官渡警方介入调查“小孩声称被警察打耳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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