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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刀林荫率省人民委员会、省民委、省民政厅负责人组成的调查组来到昆明,对《云南省城市民族就业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目前,昆明市建立了1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成为民族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精品和亮点。

“昆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达19个”

刀荫一行对东方航空食品企业、华曦牧业集团有限企业、五华区以西公清真寺、盘龙区金星民族团结示范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慰问了少数民族军属和贫困家庭,并与社区少数民族代表座谈。

贯彻实施《云南省城市民族就业条例》,年,昆明启动了省市区三级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活动。 以社区为基点,构建“四个一”的少数民族服务平台。 即设立少数民族事务受理点和少数民族群众信访窗口。 设立发放开通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维权热线电话的社区少数民族居民服务联络卡的“少数民族之家”,建立民族团结推进长廊、城镇劳动者培训学校、少数民族联谊会、民族之家等平台。 以上措施,促进了各民族和平共处、和谐快速发展。 目前,昆明市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9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市区3级联合建立10个,市级8个,10个社区被省民委授予“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荣誉称号,金星社区中宣宣

“昆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达19个”

刀林阴对昆明市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人员给予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高位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人员,大胆探索城市民族工作人员的新途径、新途径,创造民族一家父母的良好氛围,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她建议昆明市继续加大《条例》的实施力度,作为省会城市昆明,应该研究《条例》在实施中如何对少数民族更有效,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并长期重复下去。

“昆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达19个”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静和相关负责人陪同调查。 (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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