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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刑法,未成年人书写等过程中必须由法定监护人出席,但实际上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父母有不能出席或不想出席的情况下,适用“适当的成年人制度”。 前几天,官渡区训练了一支“适合成人”的志愿者队伍。
合适的成年人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讯问或者讯问未成年人时,当场加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了解未成年人讯问或者讯问的程序和方法,缓解恐惧、焦虑等生理心理问题,并对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进行监督或者纠正
今年6月,官渡区已经组成了以团干部、司法调解员、公司青年、教师等为主力的92支合适的成年志愿者队伍,从7月底至今,向指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派遣了30多人的志愿者。 经过培训,“合适的成年人”在法律和心理上给予未成年人帮助,有助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 (昆明日报记者姚丹苹果通讯员单松)
标题:“官渡成立“合适成年人”志愿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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