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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23日),昆明市委发布《关于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相关负责人做出解释责任和党政纪立案的决定,并对相关单位和16名负责人进行解释责任和党政纪立案调查。

《决定》称,10月14日,晋宁县晋城镇富有村部分村民与昆明晋城泛亚工贸物流中心项目施工人员发生冲突,造成8人死亡( 6名施工人员、2名村民)、18人受伤。 这件事由利益纷争引起,演化成严重刑事犯罪的集体事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有关部门群众路线不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领导干部作风漂浮,现场处置困难

“昆明对晋宁“10·14”事情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决定》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解释责任的暂行规定》、《昆明市领导干部信访维安业一冈双责任责任责任制解释责任办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市纪委研究并报告昆明市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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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县委、县政府作为本辖区稳定的职工责任主体,不落实信访稳定的职工责任制,群众工作不到位,未能反映群众强烈的突出问题加以处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不良的影响,对晋宁县委、县政府深为市委、市政府

晋宁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晋城镇党委书记陈海彦,作为晋城镇信访维安第一负责人,职务不足,工作严重失职,没有及时处理富有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时间没有赶到矛盾冲突激烈的前沿进行处理。 10·; 14事关重大领导责任,昆明市委决定给予免职解决,进行党纪立案调查。 晋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徐,作为晋宁县信访维安职工牵头负责人、富有村群众职工群体组长,未尽到职务,职工严重失职,未及时处理富有村存在的问题。 缺乏担当精神,不能直接与村民表达信息,不能比较有效地解决矛盾,将昆明市委的决定免职,进行党纪立案。 晋宁县委副书记、县长岳为民,作为晋宁县信访维安工作人员第一负责人,未能尽职,对10月14日冲突严重后果预见不足,准备不足,对10·。 14事关重大领导责任,昆明市委赋予停职检查说明责任,进一步调查后解决的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晓冰,作为晋宁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负责领导,没有处理富有村发生的许多人身伤害案件。 矛盾激化后,第一时间赶到冲突激烈的前端没有处理。 昆明市委赋予停职检查说明责任,进一步调查后解决。 晋宁县公安局政委杨丹,作为晋宁县公安局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的负责人,由于工作不足,警民关系长时间紧张,公安职能发挥不到位,承担领导责任,昆明市委的决定给予停职检查说明责任,进一步调查后解决。 晋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陶希润未能对基层组织进行建设检查、指导、监督,未督促晋城镇党委采取措施处理富有村班子存在的不团结、不作为等问题,昆明市委的决定给予停职检查说明责任,进一步调查后解决。

“昆明对晋宁“10·14”事情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并晋宁县纪委常务委员会研究并报告晋宁县委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对10· 14事中无处理能力、无工作人员的10名负责人进行了如下解决:晋宁县晋城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何其云停职检查; 授予晋城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永飞、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朱波、晋城派出所副所长王瓆辉免职解释责任,进行党政纪立案检查。 授予晋宁县信访局局长、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社会维安集团副组长杜林,晋城镇访问事务主任王建平、综合治理事务主任袁跃良、晋城派出所治安连长郑云坤免职解释责任。 授予晋宁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映平、副局长、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开发建设指挥部社会维安小组组长马辉停职检查说明责任。

“昆明对晋宁“10·14”事情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更是10·; 对14起案件涉及的党员干部违纪和不作为、慢待、乱行为等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坚决认真调查和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另外记者从昆明市纪委获悉,晋宁县富村委会主任李加明因受贿严重违纪,被县检察院逮捕,并被县纪委党纪立案调查。 李加明自去年4月上任以来,在相关项目建设中多次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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