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处日前发布中秋节、国庆节两节旅游警告,提醒市民今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低价旅游将成为过去式,但游客仍要警惕低价旅游的陷阱。
在该警告中,低价旅行的首要特征包括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平均水平、非正规旅行社组织、不提供正式规范的旅行合同、旅行中安排了大量自费和购物项目等。 为了避免陷入低价旅游团的陷阱,游客应首先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加出境旅游的游客应寻找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有合法经营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申请旅游。 而且必须认真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违约,合同就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保险企业为了销售产品,对低价旅行和免费旅行都很环保。
另外,旅行中自费和购物大量溢出的旅行很难保证服务质量,游客实际自费和购物的消费要多于团费本身。 这是因为以省钱为目的参加低价旅行是不省钱的。 选择旅游产品不能只考虑价格因素。 必须更加注意旅行的质量。
另外,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管中秋节期间,全天候值班,市民在香港发生旅游纠纷时,可以在当地打电话给香港旅游业议会( 852 ) 28070707,在台湾购物时,有质量问题。 可以给台湾旅行社打电话( 00886 ) 274400或( 0886 ) 912594353。 (原稿来源:渤海早报)
标题:“天津市发布“双节”旅游警示 低价游陷阱仍需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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