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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长春5月17日电(记者常亦殊) 19日是中国第二个“中国旅游日”。 吉林省旅游部门警告说,老百姓在享受旅游优惠的基础上,也要警惕“转包团”“拉老乡”式购物等违反旅游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旅游团和旅游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 但是,一点旅行社的“省事”,往往会在游客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暗箱操作”,导致顾客遇到纠纷时难以获得有效维权。 长春市民王晶去年和恋人去湖南张家界旅游时,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她向记者表示,她所在的旅游团是临时组成的旅游团,“大家的团费分成几个档案,有人交200元,有人交800元,享受的服务相同,团费高的游客不满意,但 ”。
吉林省旅游服务监督管理所警告,对这样的“分包团”,客户必须提高警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团必须经游客书面同意,万一发生服务质量问题,由与合同有关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并追偿。
另一个旅行中常见的“心事”是用“拉老乡”式购物欺骗游客。 “拉老乡”式购物,往往是特产店、珠宝店老板看到旅游团后,假装老乡,营造“接近、拉关系”,投掷“价值连城”的“珠宝”和“稀有”特产,用“情人”向游客们慷慨解囊 对此,吉林省旅游部门警告说,游客购物要合理,“不要上当”。
旅游部门还警告旅客在旅行前必须做好准备。 特别是参加旅行团的游客,必须认识旅行广告,确认旅行社的资格,仔细检查合同,索取和保存收据。
标题:“游客需警惕“转包团”“拉老乡”式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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