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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4月23日,昆明市第一家文化市场先进公司(三个10 )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市图书馆举行昆明日报记者杜文蕾/摄影

记者昨天获悉,昆明市首届文化市场“十佳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十佳阳光娱乐公司”、“十佳网络文化经营公司”评选活动即日起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昆明市公安局和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办,昆明报业传媒集团、昆明市娱乐领域协会和网吧领域协会共同合作。

文化财产占gdp的比例高达8.53%

改革开放以来,昆明市文化市场发展迅速。 自1984年董家湾原工业品大厦开设首个音乐茶座以来,昆明市歌厅、舞厅、台球、视频放映、演出、音像、电子游戏等娱乐方式打破禁区进入市场。

目前,昆明市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8102家。 其中,网吧930家、歌舞厅、夜总会、卡拉ok厅( ktv量贩) 931家、电子游戏室861家、营业性演出单位83家、音像制品零售(租赁)店2168家、图书零售(租赁)店1331家。

歌舞厅、音像等文化经营单位正向着连锁化、规模化、企业品牌化的方向快速发展,文化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品位等级不断提高。 据统计,2009年昆明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180.44亿元,占gdp比重达8.53%,已成长为昆明前景广阔的新支柱产业。

“昆明文化市场首评三类“十佳”公司”

连续三年

没有发生违法行为是条件之一

本次活动将评选“十佳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十佳阳光娱乐公司”、“十佳网络文化经营公司”各10名和各行业“提名奖”各20名。

其中,全市各音像出版、图书零售、印刷公司等可以参与“十佳知识产权保护公司”评选。 全市各歌舞厅、卡拉ok大厅( ktv量贩)、营业性演出单位等可以参与“十佳阳光娱乐公司”的评选。 全市网吧、网络文化公司、电子游戏室可以参加“网络文化经营公司十佳”评选。

“昆明文化市场首评三类“十佳”公司”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励忠教认为,通过表彰和鼓励先进典型公司,打造知名文化企业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支撑连锁经营、规模化、大众化的快速发展,规范文化市场诚信建设。

据说参加者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有申请资格。

3个“十佳”评选标准都规定,经营单位自2009年3月1日以来,连续3年未发生违法经营行为,未在文化、公安、工商行政部门立案。 消防设施齐全,没有消防安全的危险。 经营场所内未发生治安事件。

? ? ? ? 评选会协助多个活动

评选活动需要四个月。

4月下旬至5月下旬是考核推荐阶段,由市文广体局牵头,由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昆明报业传媒集团等相关机构组成的活动评选委员会进行考核推荐,根据评选标准,按类别推荐30家候选公司的入选活动再战。

5月下旬~6月中下旬,入社会社名单将在《昆明日报》、《城市时报》、昆明新闻港等媒体公布,《昆明日报》将向入社会社进行展示推广,介绍入社会社的首要业绩,供社会公众评价。 同期,还将配合各行业的评选活动开展“市民读书节”、“Kong歌曲大赛”、“游戏大赛”等活动。

“昆明文化市场首评三类“十佳”公司”

6月下旬,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综合专家意见,评委会最终明确评选结果,并在各大新闻媒体发表。

7月,公示期结束后,向获奖公司颁发奖牌和证书。 另外,主管部门在每年考核、年检时,对获奖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评选结束后,活动组委会定期考核获奖公司,发现获奖公司不能满足评选要求的,组委会可以取消该公司的获奖称号,向社会公示的社会大众也可以对获奖公司进行违法的监督和反馈,获奖公司可以采取违法经营行为和

组委会表示,只要是昆明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文化公司,可以通过公司自行推荐的方式报名,也可以由主管部门、领域协会推荐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公司参加评选。

标题:“昆明文化市场首评三类“十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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